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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2日,天津发生爆炸后,全国安全局开始了隐患排查,在此,本人向所有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感谢。
但,今日,貌似有的老板(南门口春苑新村沿大别山路胖子加气站)不顾小区楼上居民安危,又将危险物品迁回原门面,据说小区楼上居民多次交均无结果,该老板甚至扬言:“有本事去找人告,反正花2万块钱当罚款,交掉就可以了。” 天天白天,他们家搬氧气瓶的碰撞声很巨大,不仅影响别人休息,还让人心惊胆战的。
8月15日后,按照ZF的要求,所有的类似产业均要迁到郊区,开始也实行了,可是为什么一段时间后又没人管问?是不是交掉罚款就可以继续安心做生意了? 为什么别人的罚款交不掉,他的就可以? 那这关系太不一般了。
是不是再来一次去年南门口菜市场鱼贩子氧气罐爆炸那样事情,裕安区安全局的老爷们才会加大力度执法?
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个结果,我们会一直投诉,直至事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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