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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记者从市管局(接待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市迅速安排布置,撤销2家驻合肥办事处。目前,我市完成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一些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经济特区等设立办事机构,开展政务联络、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简政放权不断推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求。特别是近来,一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公务接待不规范、铺张浪费,引发社会的关注。根据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对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进行清理规范。
据市管局(接待办)综合管理科科长刘飞介绍,我市共登记驻外办事机构4个,其中驻京办、驻沪办各1个,驻合肥办事处2个。按照清理规范政策要求,需撤销驻合肥的2家办事处,这2家办事处分别为金寨县人民政府驻合肥联络处和寿县人民政府驻合肥办事处。截至目前,2家驻肥办事处所在地金寨县、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已分别下发了撤销文件,县政府同时对人员进行了安置、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
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对现有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市政府还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驻外办事机构的职责、管理、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要求驻外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刘飞告诉记者,我市从严从紧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促进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记者 张少尉 来源大别山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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