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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下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等级救助管理机构名单的通知》,六安市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定为第三批“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 六安市救助管理站原为六安市外流人口收容遣送站,成立于1980年,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要求,于2003年8月1日,更名为六安市救助管理站,承担着全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救助管理和教育工作,以及省内各地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护送工作。截止目前,该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约17000人次。 近年来,市救助管理站全体干部职工秉承为民服务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开拓创新,操守职业道德,规范行业准则,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救助机制,着力打造文明服务窗口,有力地提升救助服务与管理水平,为推进新时期救助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维护六安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记者 沈春 来源皖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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