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893
  • 回复4

[六安事儿] 寿县:相处不到半年时间就悔婚,8万元彩礼钱返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3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安丰法庭受理了一起彩礼返还纠纷案件。

  家住寿县安丰塘镇的代某与邻村的周某于2014年12月份订婚,当时做为男方的代某为了追求周某,在周某的要求下,不惜向亲戚借债,为周某购买首饰、衣物和并支付周某8万元的彩礼钱,但两人相处不到半年时间,周某就提出要和代某解除婚约关系并要求周某返还8万元彩礼钱。

  代某和周某都表示不再与对方继续共同生活下去,但对这8万元钱双方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带着争执来到了法庭,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后,详细地为周某出了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相对应的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最终,在法官耐心教育下,双方意见最终达成一致,被告方将这8万元彩礼钱返还给原告。(李仁龙 来源大别山晨刊)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5-11-3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额,看来现在还不能那么就草率就结婚啊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皮就慢慢的扯把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3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婚结的  无语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4 00: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人的嘴软 拿人的手短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