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2799193875 于 2015-11-6 11:59 编辑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小虎因为交个两个“坏朋友”,一步步走向吸毒的深渊。 小虎生于1998年,属虎,2013年底的一天,小虎和朋友小星一起玩,后来小星带着小虎一起去的冯某家,那个时候小虎和冯某还不是太熟悉,但是认识。到了冯某家之后,小虎看见冯某和小星开始吸毒,之后冯某对小虎进行了十来分钟的劝说,小虎没有抵挡住诱惑,这是小虎人生中第一次沾染毒品。 自此之后,小虎和冯某也成了“好朋友”,从2013年底到2015年7月9日,小虎至少在冯某吸毒7次。基本上都是冯某打电话让小虎去他家的,有时是一个人去的,有时是和小星一道去的。 2015年7月14日,霍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禁毒中队在工作中发现本案被告人冯某在霍邱城关多次容留未成年人小虎及小星等人在其家中吸毒。当日,霍邱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并对其执行刑事拘留,冯某归案后对其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多次容留被他人吸食毒品,且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庭审时能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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