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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霍邱一孕妇苹果店里偷走豪金苹果, 担惊受怕了两天,终没逃过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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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2799193875 于 2015-11-11 09:45 编辑

    安徽网六安频道讯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还在哺乳期的晓红在怀孕四个半月时,因为一时贪心顺手牵羊,在苹果体验店里偷走了店员的一部iPhone5s手机,虽然她担惊受怕的过了两天,还是最终没有逃过法网。
QQ截图20151111094448.jpg

网络配图

    2015年1月12日22时霍邱县公安局接到郭某报警称:其店里一部苹果5S手机被盗了。接警后,经了解系2015年1月12日20时至2015年1月12日20时30分,报警人所在的苹果手机专卖柜台上的一部苹果5S手机被盗走了,通过现场视频显示,手机是一名穿粉红色外套的女顾客盗走。
    郭某反映此人是店里的熟客晓红,晓红到案后供述。2015年1月12日晚上七、八点钟,怀孕四个半月的她一人开车到经常下载东西的城关新街口苹果手机店,座在店吧台中间,后来人多了,她就坐到靠近门口位置玩手机,此时她看到旁边吧台一个架子上面放了一部土豪金苹果5S手机,她就把手机拿下来看了一下,发现和自己的手机是一样的,8点20左右,晓红准备离开时把自己手机放到上衣口袋,然后把桌上手机连同其红色小钱包一起拿走了。拿走手机离开后,晓红很犹豫想把手机送回去,但害怕就没送回去,怕对方打电话过来,不知道怎么跟对方讲,回到家后把手机关机了。一开始她把手机放在卧室床头柜里,没和任何人讲此事,后来她老公打电话问她,她辩解说拿的是自己的手机。此时因为怕别人发现其有两部手机,就将偷来的那部手机放到阳台杂物堆里了。经霍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苹果手机价值人民币354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晓红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等待她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通迅员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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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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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纠结的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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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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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差点看成孕妇偷苹果了{:soso_e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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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这孕妇也是第一次偷东西,心里紧张有害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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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做贼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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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1 1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讲一孕傻三年,都是准妈妈的人了,怎么这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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