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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金寨全军乡沙河村的王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在2007年ZF安置的地方建房却引起了一场纠纷。2015年元月,王某在乡级公路边动工建好三间房基。7月初准备动工建房,邻居李某从外地怒气冲冲的赶回来叫他停止建房,说是王某建房房基占用了他家的山场,并且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太目中无人了,如果王某不赔偿3000元就不准再继续建房。王某被李某数落了一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王某跟李某耐心地解释,说这房基是ZF建门前公路时,拆他家房子后进行补偿安置的,自己一分也不会给的,可是任王某怎么解释都无济于事,李某就是不让他动工。无耐之下,王某走上了信访这条路。
王某信访的理由:该地既然是ZF安置的,应该由ZF出面调解并补偿。乡党委、ZF得知此事,非常重视,立即受理了此信访件,成立了组织,安排包村乡干、村干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信访调解小组通过对左邻右舍的走访、调查,提出了处理意见:一是建房要符合规划,与左邻右舍房屋一致,不能超出规划范围建房;二是自行拆除超出的部分;三是建议与周边邻居协调好关系。
王某接到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以后,表示不服,又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查。复查的理由:2007年ZF拆除了三间住房122平方米,用地面积是301平方米,现在建房面积是121平方米并没有超出这个面积,就不存在超出规划范围,既然在规划范围内那与李某的纠纷就应该由ZF出面调解。
9月份,乡ZF接到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告知书,撤销乡ZF办理意见书,要求重新对该信访事项进行办理。ZF再次安排国土、信访工作分管负责人联合带领相关人员专门调查此事,经过细致调查,乡了解到2007年ZF拆迁该户房屋3间,在安置区内安置该户房屋3间(但屋后不准超出17米),至于拆迁时的其它损失ZF已另作补偿。现在该户建房所浇铸地梁超出安置范围1.5米,根据协议此1.5米不在ZF征收范围,而这1.5米土地经营权是属于李某家的。所以,该纠纷应该是王某与李某个人之间的纠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王某心服口服。王某又请求ZF帮忙协调与李某的山场纠纷问题。
由于本事件开始王某认识有误,导致两家矛盾在不断的升级,李某的赔偿款从开始3000元涨到10000元,而王某坚持超过3000元多一分不给,大家一时陷入僵局,调解工作难以开展。乡政法分管负责人刘锡新先对两人分别做工作,主要从个人感情、邻里关系上进行劝说,叫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然后邀请退职老村干,法律明白人、王某和李某的亲戚朋友轮翻做工作。通过近20天时间的多轮协商,终于说服两人改变了的观点,都把赔偿款往中间拢了拢,同意以5000元达成调解协议。
一场长达三个月的信访案件终于尘埃落定。(陈圣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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