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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寿县一男子寻衅滋事获刑法,原来都是网聊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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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以被告人赵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4年5月,被告人赵某和寿县寿春镇“0感”理发店店员刘某某因网聊发生纠纷。2014年6月3日晚九点左右,被告人赵某来到寿县寿春镇“0感”理发店找刘某某,发现刘某某不在,随后在甜蜜蜜婚纱店门口无故将刘某某的同事赵某某打伤。被害人赵某某所受伤经寿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他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予以支持。对被告人赵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与被害人赵某某达成了10.6万元的民事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取得了赵某某的谅解的情节,可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对其辩护人相应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叶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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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感情惹的祸,不然估计是不会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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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寂寞求潇洒,你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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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动是魔鬼,估计是冲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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