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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2日,魏力生因涉嫌受贿罪被六安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此案侦结后,六安市检察院指定金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魏力生涉嫌收受贿赂的事实主要发生在其任六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六安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书记、副主任、主任等职务期间,向其行贿者大多为从事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建设的有关人员。
2009年以来,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先后承建了六安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分中心综合楼及附楼等工程项目。该公司项目经理李某某为在项目工程的招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获得魏力生的帮助,先后4次送给魏力生现金共计56万元。
2009年以来,安徽圣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先后承建了六安市河西景观大道四标段、六安市皖西大道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为在工程款拨付、工程检查、验收等方面得到或感谢魏力生的帮助,先后送给魏力生现金共计10.5万元。
自2005年10月至2014年1月,魏力生先后收受他人款项49笔,共计现金327万余元、购物卡31万元、银行卡8000元、黄金13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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