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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河南省牌照的货车行至金寨县境内发生侧翻,驾驶员王某和乘车人张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和张某的家人诉至河南省某法院,经过一审、上诉、重审、撤诉等程序,他们最终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获得赔偿。
网络配图
2014年9月5日,河南人王某驾驶货车途经金寨县境内发生侧翻,王某和乘车人张某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金寨县交警大队认定此次事故是由于超载引起,驾驶员王某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向货车的车主李某和货车挂靠的某公司索要赔偿,李某和某公司给予了部分赔偿,并告知死者家属该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同年11月,王某家属和张某家属分别诉至河南省某法院。由于种种原因,案件历经一审、上诉、重审、撤诉等程序后,王某家属和张某家属于2015年11月3日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向李某、某公司和某保险公司索要赔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件后,对案件事实部分进行了查明,并多次组织调解。通过法官们的不懈努力,王某家属、张某家属与李某、某公司之间达成庭外和解,王某家属和张某家属不再追究李某和某公司的责任。2015年12月13日,法院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家属31.1万元、赔偿张某家属29.6万元,该案所有当事人对这一判决均表示服判。金寨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和判决相结合的方式,为这起跨省诉讼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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