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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空抛物的危险,各类媒体都做过多次报道,然而这种事情仍然会屡屡出现,真是让人既生气又害怕,这不,市民汪女士家就又中招了! 汪女士家住在城区兴美花园三期1号楼。汪女士家是门面房,所以在她家厨房后面有个后阳台。在征得物业管理的同意后,汪女士在后阳台上用钢化玻璃搭了个简易的遮挡棚。可是就在前两天,她家的这个遮挡棚上的钢化玻璃被砸坏了! 汪女士:我当时不在家,我走在半路,小丫头打电话给我了,问我在哪?说玻璃被砸烂了,棚子玻璃被砸烂了,我到家发现满地都是碎玻璃。 汪女士说,当时她就懵了,这么厚的玻璃怎么会被砸烂?汪女士和物业开始一起找“肇事凶手”。找了半天,才在碎玻璃里找到了一块石头。汪女士认为,就是这块石头惹的祸。 汪女士:当时幸好不在家,我那天要是在后面,那要是砸到人后果不敢想。 汪女士当场就发火了。于是,物业就开始一家家敲门问,看是哪家扔的石头。可是没有人承认。 【非常规拍摄】物业工作人员:我去的,从楼上扔下来,你也不知道哪一家。
汪女士说辛亏当初搭了个棚,要不家里的后阳台简直成了垃圾堆。 汪女士:什么东西都有,女同志用的东西都有,卫生巾,护垫,你看那上面鞋垫,烟头,纸烟盒子什么都有,要不是中间用这个档着,你看那鞋垫,袋子,还有饮料盒子。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啥都敢往下扔啊?汪女士说到这就来气。 汪女士:你自己家的东西,你住在高楼上面,自己要尽量注意,哪家没垃圾,都有垃圾桶。
其实像汪女士家这样的情况,在小区里并不是她一家,汪女士的邻居张女士也经常遇到。 张女士家也住在1号楼。说起高空抛物,张女士显得很无奈。
张女士:扔的什么都有,饭,肉吃的东西都扔,没办法,你找谁呢?都不承认,都是邻居,和气为好,我们一般都不讲,你也不知道大人或者小孩扔的。 张女士的想法是,和为贵!但是前段时间高空丢下来的东西,也让平时和气的张女士也破了功! 张女士:花瓶一下砸下来了,幸好路口没有人,要是把人头砸烂了,你回头不好处理了,我讲你们真不能乱扔。 一个小区里高空抛物的现象竟然已经是家常便饭。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就不管一管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里共有150户住户,其中80%都是乡镇居民购房居住,还有20%多是租房户,对于高空抛物的危害,他们压根就听不进去。 【非常规拍摄】物业工作人员:有的人垃圾一下就扔下来了。你看不到人,你一讲头缩了,很难管。
物业工作人员:我们讲,写,都不照!我不能一天到晚的盯着你甩垃圾啊? 物业工作人员:有的抛的是纸巾啊那都无所谓的,有米袋、纸袋、我还在花丛里捡到烟灰缸的。夏天还捡到电饭锅的。都扔。 说着说着,工作人员的情绪变得很激动。原来,曾经就有一户住家,夫妻俩吵架,竟然把一个硕大的旅行箱直接从七楼扔了下来,险些砸到了他们的保洁人员。 【非常规拍摄】物业工作人员:你像这样扔,假如扔到人头上呢?讲不听!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你知道哪些高空抛弃物最危险?都有哪些治理良方呢? 记者在采访中归纳了市民公认的7种最危险的高空抛弃物:分别是:烟头、菜刀等铁器、啤酒瓶等玻璃瓶、花盆、砖石、爆竹、晾衣竿。这些都能造成致命威胁。
日前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大多数网友都认同,“顽症当用重典”,对顽劣不改的对象发现一个惩罚一个,或“重奖提供有效证据的举报者,鼓励全民举报”。 而相关律师及物管专家指出,近来各小区中出现的高空抛物现象很多,酿成祸端的也占一定比例,然而,发生这类事情后,十有八九因为找不到肇事者或对不上物证而不了了之。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小区居民提高自身的素养。只要适时提醒,告知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把其他小区的恶性伤人事件,在小区公共宣传廊或楼道的张贴板上张贴出来,相信大多数业主看到触目惊心的场面是会收回伸出窗外的手。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受害人找不到究竟是谁实施的侵权行为,那么楼上所有的业主都应承担责任,因为楼是确定的。他认为,作为受害者,在找不到侵害人的情况下,可以将可能造成侵害的人集体起诉。如果被告业主有证据能证明在侵害发生的这一时间段不在现场,不可能造成侵害,那么可以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集体起诉,听到了吧!也就是说,我们只保证我们自己不扔还不够,我们还得做好监督工作,保证邻居们也不扔,只要大家都能从我做起,这悬在城市上空的,就不会再是“痛”了!(来源:直播六安 孙伟 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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