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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摇一摇”,摇来个“女飞贼”
欢聚之后,手机、现金都不见了
微信“摇一摇”,摇到个年轻美女好朋友,岂不美哉?谁曾想,这个美女竟然心怀歹意,意在图财。近日,固镇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破获一起盗窃案,受害人杨某就是用微信“摇一摇”,摇来个“女飞贼”。
家住固镇县城关镇的男青年杨某,很喜欢微信聊天。今年1月20日,杨某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搜到了一位昵称为“欣欣”的异性好友。两人互相添加好友后,很能聊得来,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接着,杨某和欣欣的友情,从线上发展到了线下:1月22日晚,杨某带着自己的女朋友,邀请了几个朋友一起聚会,欣欣也应邀参加。一场欢聚,吃饭、喝酒、唱歌、聊天,好不快活。聚会一直持续到23日凌晨时分,玩累了的一帮年轻人,入住城关镇上的一家宾馆,开房休息。
当晚,杨某和女朋友、欣欣同住一个房间。进房间后,欣欣说自己不困,要借杨某刚买的苹果6S手机玩一会。杨某不假思索,马上把手机递给了欣欣,还把屏幕解锁密码告诉了她。
很快,杨某和女朋友都睡着了。等杨某一觉醒来,他发现,欣欣已经走了,随之消失不见的,还有他的苹果6S手机、女朋友钱包里的全部现金。
此时,杨某仍不相信,是欣欣偷走了手机和现金。直到调阅宾馆的视频监控资料,看到欣欣拿着手机匆匆离开的画面,杨某才恍然大悟,他用微信“摇一摇”,摇来个“女飞贼”。懊恼之余,杨某拨打110报了警。
“进行初步调查后,办案民警发现,昵称为‘欣欣’的微信账号,仍在使用中,而且还时常更新微信朋友圈,据此警方判定,涉案犯罪嫌疑人还不知道,杨某已经报警了。”城关责任区刑警队队长陈明理说,随后,办案民警把欣欣加为好友,邀请她在一家快餐店见面,顺利将其抓获归案。
“‘欣欣’真名谢某,今年20多岁,无业。她原来住在宿州市,父母离异后,她随母亲来到固镇县城关镇生活。”陈明理介绍说,经审讯,谢某如实交待了利用微信聊天交友,骗取杨某信任后,盗窃手机、现金等财物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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