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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年前在淮南车上看别人拿书或报纸一挡就掏兜了,所以看会了扒窃技术”周某是这样解释自己扒窃“功夫”的来历的。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自学成才的小偷周某,却在闹市马失前蹄。 2014年11月28日8点,周某从城关做顺路的出租车到霍邱某镇的农贸市场,准备找老年人下手(偷钱)。十点左右,其看到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在鞋摊弯腰看鞋,上衣左口袋鼓鼓的,感觉有钱,目测他也跑不过自己,就站在他左侧面,左手顺着其自己的右腋下伸过去,从他左侧面过去掏他做上衣口袋。伸手把一卷子钱,最外面面值是二十元的,里面有十元面值的,大概有百十元钱掏出来了,扭头就走,却被王某从后面将衣服拽住说“你掏我钱干啥”。周某笑笑把钱还给了王某,扭头就走,然后王某就大喊“掏腰的”。周某拔腿就跑,王某在后面追,最后周某在路口被派出所巡逻的警察抓住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处周某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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