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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微博晒“枪”和“公务用枪枪证”,被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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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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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晚7点,新浪微博网友“中成哥i”在个人微博中发布了“澄清”信息,对持枪事件进行澄清。此前,成都商报就此作过相应报道:网友微博晒枪和“公务用枪枪证” 乐至警方已展开调查。

微博全文为:“首先这个前(应为‘枪’)是我在地摊上花10元大洋买到的塑料玩具枪,该枪没有任何杀伤力,买来纯属好玩,其次持枪证是几年前在乐至贴吧看到的一张图片并保存下来,本人并没有这个证件。‘明天杀崇州(微博)’在四川话里的意思是明天去崇州。在此本人深感抱歉,没想到一个玩笑微博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发这微博纯粹为了好玩,请大家原谅,我会向当地警方解释清楚。谢谢!”

6日晚22时30分许,成都商报记者从乐至县公安局获悉,网友“中成哥i”已被警方带回乐至调查,经检查已确认“枪”系假枪,“公务用枪枪证”也早已作废。具体的调查处理情况,也将在随后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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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2月5日中午,有网友在微博晒出了一名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3张图片,并配有一张“公务用枪枪证”,称“明天杀崇州”。“公务用枪枪证”信息显示,配备单位为资阳(微博)地区乐至县公安局。2月6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资阳市(1998年至2000年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获悉,经初步排查,微博图片中的小伙并非乐至县公安局干警,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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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该微博已被发布者“中成哥i”删除。但根据报料者截图,“明天杀崇州!”的微博发布于2月5日12时38分,微博发布时的定位为资阳市乐至县公园路附近。4张配图中,有3张同一小伙在宾馆内持枪的图片,另有1张图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上面能清晰地看出证号、枪号、配备单位、枪型和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显示,枪支配备单位为资阳地区乐至县公安局,发证机关为四川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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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上午,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联系上乐至县公安局,并将报料者截取的图片发给乐至县公安局。该局表示,乐至警方随即展开了调查。据介绍,目前资阳市已不叫资阳地区(注:资阳在1998年至2000年为资阳地区),最新的公务用枪枪证的证号中也不再有网友晒图中所用的“*”符号。经初步排查,微博中的小伙并非乐至县公安局干警。目前,乐至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相关结果在调查结束后,会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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