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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霍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玉泉路警务站接到辖区群众刘某报警,称在水边的芦苇丛中发现一只外形特殊、行动困难的鸟类,疑似受伤,可能属于保护动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报警人的指引下找到了这只鸟。该鸟体长约30厘米,喙尖长,头顶为白色羽毛,背部呈灰褐色,翅羽带有白色斑纹。由于翅膀疑似受伤,它无法正常飞行。 民警初步判断此鸟非本地常见物种。为避免鸟类受到惊吓造成二次伤害,民警使用手机多角度拍照记录,并第一时间联系野生动物保护单位,将照片发送给林业救助部门专家进行远程辨认。经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峰鹰。
根据专家建议,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峰鹰转移至通风、安静的纸箱内临时安置,并提供了少量清水。在妥善安置峰鹰并等待林业部门前来接收的过程中,民警详细记录了报警人刘先生的联系方式及相关情况,对其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感谢。 经林业救护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这只峰鹰系因翅膀轻微受伤和体力不支导致无法飞行,无其他明显外伤。工作人员表示,将对峰鹰进行进一步治疗和观察,待其恢复健康、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择机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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