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632
  • 回复0

晒晒阳朔ZF权术运用的伎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10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中国有泱泱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与之如影相随的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政治权谋术。这些权术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好的方面运用起来可利国利民,坏的方面运用起来则可令百姓遭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此种权谋伎俩便是其中糟粕之一。
   
    顾名思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意为“若想加罪于人,不愁罗织不了罪名”。当然,这得有一个前提,即手握强权;所以,在我们现在这个法治文明社会里,这种阴谋理应失去了存活的土壤。但是很遗憾,在个别社会角落,权力一旦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公权滥用的现象便会萌芽滋长,那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出现就会成为了可能。最近在网络上热传的阳朔一尺水事件,其中GA传唤拘留一尺水员工的情节,便是该种权术伎俩的鲜活演绎,在此,我们不妨对其剥丝破茧,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分析阳朔官府的演绎过程,考察其是否尽得我们老祖宗文化糟粕的衣钵。
   
    由于一尺水酒店与阳朔ZF对土地使用性质是否改变存在争议,双方对簿公堂,2009年3月3日到桂林进行过集体上访,并拉过反映阳朔县委书记谭峰违法及FB问题的横幅,之后在二审期间,出于民告官势孤力单并欲表达对一审判决不满的考虑,一尺水员工利用“拜清官”行为企图赢得社会媒体关注,并在上级部门拟提拨阳朔县委书记谭峰的公示期间,于7月23日集体到自治区ZF首府南宁上访、对提拨谭峰提出反对意见,其后,桂林方面的相关GA以“非法集会,非法油行市威,诋毁ZF、党委,县主要领导”为由,大规模传唤一尺水员工,其中五人被拘留。
   
    以上便是整个梗概过程,在这个过程中,GA是如何让抓人的理由变得正当并不致使落下公报私仇的口实的呢?,首先,7月23日的上访发生在南宁,并且南宁警方已作过了训戒,如果以此为由抓人,则有越权之嫌。其次,而“拜清官”行为严格来讲不属法律问题,以此为由会显得牵强。所以,剩下的“较充分”的理由,似乎只有3月3日一尺水员工到桂林上访这一条了,事实上,到最后,GA也是以“在未经GA机关许可的情况下,于2009年3月3日在桂林市ZF大门前进行游行集会游行示威”为由,对五名一尺水员工进行了拘留的。
   
    但是在这里,阳朔官府还仍然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否则他们拘留一尺水员工的行为是违法的:一,3月3日的集体上访发生在桂林,应由桂林象山区警方处理,如果阳朔GA出手,就是越权。二,3月3日的集体访,象山区警方已作过处理,如果再以此为由抓人,那么就是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面对这两个难题,阳朔GA如何解决呢 
   
    首先,在被拘员工陈彦秀的状书叙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手段:“给原告做笔录的民警都是阳朔县GA局刑警队的。开始做笔录的时候,姓杨的警官问他的同伴办案单位填什么,一个从隔壁走来的警官说填象山GA分局(桂林市ZF属地GA机关)。后来笔录做到一半的时候,阳朔县GA局的黄副局长进来说,让把办案单位改成阳朔县GA局。在笔录做完将打印前,他们的一个同伴又说让把办案单位改为象山GA分局”(以上文字出自被拘员工陈彦秀诉讼书)
   
    在这细节中,可以看到阳朔GA原来是这样解决第一个难题的。
   
    好,那么第二个难题如何解决的呢?解决不了。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事情已经作过处理。他们没法乘坐时空机器回到过去。在难题解决不了,又想把罪名强加给一尺水员工的情况下,只能利用手中的强权了。总之,有史以来,所有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强权行为,本来就是没办法解释得合理的,阳朔ZF这一次也不例外。
   
    所幸的是,我们是法治社会,阳朔ZF这些见不得人的行为,最终只会弄巧成拙,还是那句话,法律是公正的,它会最终作出公正的裁决。
六安论坛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