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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两年进派出所40次 年龄太小民警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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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年内被抓进派出所不下40次,但因年龄尚小警方无法处理


  14岁少年咋成抢劫“老手”

  9月10日上午,南宁市大沙田的“常客”小黄又一次被“请”到派出所。据派出所民警介绍,这名14岁的少年因抢劫,已经被抓进派出所不下40次了。   他的年龄又这么小,如何处理此类少年很让民警头疼。


  少年小黄身体很瘦弱,看上还不到10岁,和实际年龄差别较大。他的脸上有不少新旧伤痕,身上好像好久没有洗澡一样,散发着阵阵异味。小黄耷拉着脑袋,神情沮丧地蹲在大沙田派出所大院内。9月10日上午,他在大沙田公平街祥荣菜市抢夺一名30岁妇女的项链时,被群众当场抓住。

  小黄告诉记者,他是邕宁区那楼镇人,今年14岁,已经读完了小学。在别人的教唆下,他从12岁就开始抢劫。有时候是单独去抢,有时候和同伙一起合作。抢劫对象以妇女为主,一般抢项链、耳坠和提包。抢到的物品销赃后,同伙几个人将所获钱财平分,然后去上网、到宾馆开房、玩赌博机,或者大吃大喝等,所得赃款在一两天内挥霍一空,然后又去抢。因为抢劫,他自称已经记不清被抓进派出所多少次了。

  据民警介绍,这个孩子的父母几年前就离异了。母亲远嫁他乡,父亲也娶了另一个女人,因此从8岁起就没人管他了。在那些比较大的孩子的带领下,平时小黄就以抢劫为生。他们只敢抢妇女,其他人不敢抢。有时候抢劫时,因他们身材比较矮小,够不着当事人戴的首饰,他和同伙就一起扯当事人的衣服,把别人扯倒在地上后再实施抢劫。

  大沙田派出所刑侦队的一名民警说,现在已经记不清第一次抓到他时是11岁还是12岁了。从那以后,几乎每个月都会抓到他至少一次,到现在不下40次。派出所民警都和他“很熟”。

  据小黄说,他们抢到首饰后,经人介绍,都固定到南宁市步行街卖给某一男子,所得赃款从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对于小黄这类少年,派出所几名民警无奈地表示,他们年龄很小,而且未涉及到身体伤害性的刑事案件,处理起来确实比较头疼。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9-11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年龄太小不好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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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对啊,抢劫是重罪,它和投放危险物质、贩毒、放火、爆炸、强歼、杀人、伤害致人死亡等七类严重罪行一样,只要年满14周岁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刑期不短,即便没到14岁,象这样多次抢劫的,绝对可以送少管所,我们安徽少管所就在合肥,派出所怎么说没办法处理呢?看来派出所是法盲,要不然就是不想处理,是放纵犯罪,那些受害人倒霉了,以后还会有新的受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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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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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楼主提供的情况看来此人已触犯《刑法》第263条第四款
构成抢劫罪,按正常司法程序会依法判处至少10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由于本案犯罪嫌疑人才14岁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ZF收容教养。
综上所述:
小黄已达到负刑事责任年龄。
但考虑到小黄的出生背景和国家对未成年的政策来说,应该受到惩罚。
法院可根据小黄的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派出所也可以上报上级GA机关对小黄申请劳动教养
一般最长时间是2年
这样对小黄的处罚较轻
也能对他造成一定的帮助
让他回归社会以后不会再重走老路
国家犯罪分子的处罚是以教育为主

备注:
1: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期之内
2:减轻处罚是在法定刑期之外
如:抢劫法定刑期是3-10年,从轻处罚可能判9年,减轻处罚可能是2年。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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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次GA机关应该对教唆小黄的同伙
和收购赃物的人给予从重处罚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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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1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进去过两次,第一次是照身份证相片,第二次去取身份证:ye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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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2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宁市大沙田
我当兵的时候就在那里  
有点怀恋呀····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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