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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版规补充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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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8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为了更好的服务大家,对求购、求租、找合租等(以商业为目的的除外)贴子将给予顶置,发贴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在贴子的结尾加上“请顶置xx天” 字样,最多不超过20天,默认3天。同样的求购贴重发不顶置。</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1 9:56:13编辑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4-5 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4-5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错,怪好的.</P>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4-7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白。。。。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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