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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如果---芙蓉姐姐七夕之夜与你共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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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3 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如果---芙蓉姐姐七夕之夜与你共浪漫!</font></strong>
                <br/><br/><img src="attachments/dvbbs/2006-7/200672218204368209.jpg"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attachments/dvbbs/2006-7/200672218204368209.jpg\');}"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br/>浪漫的中国情人节---七夕之夜,就快要到了。无论你是有情人的、没情人的,也不管你是已婚的、未婚的,只要你是真心实意(当然你还得够条件),你就有可能有机会与“红”遍大江南北的芙蓉姐姐共度良宵。 <br/><br/>&nbsp;&nbsp;&nbsp; 或许,你一听说到芙蓉姐姐的这个名字,就有欲吐的感觉。不过,你若是还以为那芙蓉姐姐仅是个只会扭着PP摆S形的骚女人,那你就大错特错咯! <br/><br/>&nbsp;&nbsp;&nbsp; 你是不知道哦,如今这名震江湖的芙蓉姐姐,不仅是一举打破了宋大嘴那“网络名人都红不过数月”的魔咒,而且,她还已经步入了商品经济的领域内哦。 <br/><br/>&nbsp;&nbsp;&nbsp; 没看这几天网上的传闻么?她新近与易趣合作,公开进行拍卖自己的博客以及个人物品,21cn.com也同时推出《你可以在网上买到芙蓉姐姐》的专题报道。特别是她还信心百倍地表示,将朝着白领知性美女方向转型。她的下一目标是什么你可知道?当歌手和作家哎! <br/><br/>&nbsp;&nbsp;&nbsp; 这还不算,她尤为是让亿万网民感动不已的是,这芙蓉姐姐曾表示:如果为了世界和平,拍卖自己也值得!怎么样?很了不起的“理想主义”吧?! <br/><br/>&nbsp;&nbsp;&nbsp; 据芙蓉姐姐说,她要把博客拍卖的原因,主要是将分散的博客点击率集中起来,在更好的平台上展示。她用她那充满经济智慧的头脑,策划了一个双赢的决策:芙蓉我是最有人气的“网络红人”,我的博客一定会很受关注,自然就有很高的点击量,那么大家在浏览我博客的同时,也就能知道商家的网站,顺便去他们网站上逛逛。这博客怎么着说也可拍卖它个100万吧?! <br/><br/>&nbsp;&nbsp;&nbsp; 可能有筒子说了,要说点击量更高的那是人家徐静蕾的博客!关于这一点,芙蓉姐姐会信心十足地告诉你:“我的肯定比老徐博客值钱!”,“虽然她的点击量比我大,但是价格不一定有我高。因为我和她是不同性质的,老徐她演电影、拍电影都很强,可在没有任何作品的情况下,我都能获得这么高的荣誉,这证明我很有实力! <br/><br/>&nbsp;&nbsp;&nbsp; 另外,芙蓉姐姐经过仔细研究后,还又计划出了进一步的发展后势:我的博客根本没有好好推广,如果我的博客也放在新浪的话,点击率一定比她高。!你还别不信,因为芙蓉的这番话是有理论根据的:“在中国我是个饱受争议的人物,褒贬我的人都非常多,所以他们想了解我到底是什么样的,就一定会来我的博客。”各位,您也别先撇嘴,对芙蓉姐姐的这番理论,相信没有哪位会提出什么异议吧?! <br/><br/>&nbsp;&nbsp;&nbsp; 如果按照芙蓉姐姐的说法,她的博客在一年内就可创造出高于起拍价(100万)数十倍或数百倍的价格。而且,芙蓉姐姐还说了,只要她随便录一段自己的声音放到网上去,肯定还会引起更大地轰动。因此,芙蓉姐姐已经准备着手创造一个既出书、灌唱片、拍电影,又教人烧菜、跳减肥操的新知识美女形象!多么美好的前景噢! <br/><br/>&nbsp;&nbsp;&nbsp; 然而,十分遗憾的是,芙蓉姐姐如此有发展前途的卖博,竟然没有人识货!她的此次卖博,并没有得到买家的热捧。截止目前,网上的出价记录竟然是0!当然,也曾有几个买家参与了竞拍,只可惜都是些恶意地竞拍,价钱均属无效!好在芙蓉姐姐这次拍卖博客的截止时间是7月28日12时,还有一周的时间呢,就不相信这网络之中会没有一个识货之人! <br/><br/>&nbsp;&nbsp;&nbsp; 幸亏芙蓉姐姐是个脸皮够厚的海量娘子,对于卖博无人理睬之事,包括有人说她卖博是带有什么炒作意味的商业行为,甚至说这是一出网络闹剧等等,芙蓉姐姐一概都不予计较,她反而以德报怨。 <br/><br/>&nbsp;&nbsp;&nbsp; 这不,她又推出了相约七夕情人节的“七夕约会权”拍卖:“想和偶在七夕一起吃饭吗?谁出的价最高,谁便可以和偶在浪漫的七夕之夜一起共度晚餐!” <br/><br/>&nbsp;&nbsp;&nbsp; 这一次,这七夕约会权的拍卖可与那卖博是大不相同了,人气是不断地飙升,短短一天时间内,30位竞拍者竞拍了21次,价格从748竟然一气拍到了14444444!呵呵!过千万咯! <br/><br/>&nbsp;&nbsp;&nbsp; 本来,还有不少竞拍者,悄悄带了银子准备竞争下子,没想到这么快就达到这价位,只好是“望姐兴叹”了。当然,还有许多跃跃欲试的先生们还没来得及参与,就更失望喽。 <br/><br/>&nbsp;&nbsp;&nbsp; 但是,各位先生们先不要灰心,事情又有了转机。不知哪位高人找到了那些竞拍者的破绽:不够诚心诚意!此话怎讲?原来,那“748”实际是“去死吧”!而“14444444”就更放肆啦,“要死死死死死死死”!这太不象话了,这不纯粹是在咒骂以身相陪的芙蓉姐姐么?这拍价自然是不能算数喽。 <br/><br/>&nbsp;&nbsp;&nbsp; 于是,这“七夕约会权”拍卖的叫价就从14444644元也重新回到0元,拍卖的叫价重新开始。瞧,芙蓉姐姐为了表示诚意,她又再次发出了极具诱惑力的邀请函:“晚餐的地点可以再商量,只要你最终获得了约会权,你将看到一个惊艳的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23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p>豆子``我要和你过```不要和她过``你比她好看一点点```</p>[em07]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23 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婚不由已有可能[em07]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23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二月樱花)婚不由已有可能[em07]

婚版不达标!!!!人家要的是180的,肤白,长腿的~~~~~~~~~~~~`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23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那个樱花有没有这个艳福?!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23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p>算了,我觉得一个人过可能更有意义。</p>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24 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和5楼的一起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27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不如自已一个人玩!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27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m20][em20][em20]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6-7-27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p>没d事干急的啊</p><p>跟哪个不好,跟她,有毛病的好、还差不多</p>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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