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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20万元求卵广告背后折射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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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暑期开始,沪上某高校,一则20万元招聘“代孕”女大学生的广告单贴满了这个校园,广告用语十分抢眼,“欢迎条件优秀但暂时生活困难急需用钱的女孩”, 这则招聘“代孕” 广告,曾经引发舆论哗然。但时过境未迁,今年的暑期,另类月老的魅影又飘进了象牙塔。据城市信报 2011年6月20日报道,一则“重金求卵”的广告,近日出现在了青岛大学医学院的校园里,求助愿者出20万的高价求一颗卵子。

广告用语同样勾魂:20万求爱心捐卵!仔细往下看,“家中亲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怀孕生子,想尽办法也无效果,求好心人帮助捐赠卵子一颗,成全家人为人父母的心愿......当记者找到寻找卵子的主儿,这位在帮家人寻找卵子捐献人选姓李的女士,还振振有词,结婚生子是人伦大事,特别是长辈们,都盼着能早点抱上孙子。但有的人因为身体原因,迟迟不能怀上孩子,这可急坏了家人,所以才有这种打算。李女士所说的是真是假笔者无从得知,不过医学界并不主张这种公开捐献卵子的做法,有关专家认为,医学取卵不似正常排卵,它要打促排卵针、或者吃促排卵药,这两者都对人体有一定危害。取卵过程也可能对捐赠者造成一定的物理伤害。

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代孕” 还是求卵,都是违法的。2001年8月,国家卫生部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只能在医疗机构中进行,并且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因此,代孕与求卵的行为均不合法。同时也违反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践踏了社会公德,颠覆了伦理秩序,是对传统家庭观念、婚姻观念、道德观念的挑衅,也是对我国现有婚姻制度、家庭模式的一种冲击。因此,这种现象从一抬头就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谴责。

上述“买卖配子”的方式,虽然目前还不具有普遍性,但这种现象能够从隐蔽走到公开,从“代孕” 升到求卵,与职能部门监管的缺失不无关系。有需求就有市场,“代孕” 戓求卵的广告,敢赤裸裸的走进大学校园,所求事主虽看重的是所谓“天之骄子”的高智商,但重金砸的更是女生虚荣心的软肋。教书育人的精神圣地,却不断催生拜金主义狂潮,如果高校不改变这种现状,有朝一日,大学校园有可能沦落为“买卖配子”的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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