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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自行上调服务费》追踪
多收的钱要退 准备涨的叫停
来源:六安新周报
本报讯 上期本报以《出租车公司自行上调服务费》为题做了相关报道,得到了市有关部门和市民的高度关注。7月13日,市物价局、市运管处联合召开告诫会,要求各出租车公司立即停止上调服务费。
城区裕交、公交、天马、红星等13家出租车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告诫会。市运管处副处长郭跃东表示,近段时间我市部分出租车服务公司自行上调服务费属于违规行为,如有多收取服务费的行为要立即停止,已收取的要立即退还给车主,郭跃东强调出租车服务费的调整,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且不可自行调价。
如引起相关负面后果出租车服务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如再次接到相关举报,将联合物价局进行调查处罚,严重的将取消其营业资格。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赵映录表示,出租车公司每月向车主收取的40元服务费用是市政府【2000】61号文件所规定的,公司不是个体经营户,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部分出租车公司自行上调服务费的行为,将进行相关调查。如属实将进行相应处罚。赵映录强调出租车如收取相关费用,必须要有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如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进行收费均属违规行为。
针对上期本报报道出租车公司拒绝打印收费发票一事,金安区地方税务局城关分局局长邵荣中表示,出租车服务公司均安装有税控发票机,公司不得以每季度后统一打印税票为由拒绝开票,车主索要发票必须打印税票。否则,一经查实将对该出租车服务公司进行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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