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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是为社会服务的政府机关,政府机关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职责内的事务,但人事局在办理公文时经常要求办事单位自行印制本应由该局印发的批文,因此在给办事单位带来了诸多不便。尤其是现在,许多单位距离市行政中心较远,打印批文来回路程要走十几公里,避开效率问题不讲,仅成本费用和时间就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浪费。试问:人事局有无印制的行政办公经费?如有,用到哪里去了?政府机关最起码的公文都不愿意印制,改进服务,便民服务从何体现?人事局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关,还是生产经营的个体户? 希望贵局在全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的大环境下,不要再要求办事单位自行印制批文了,切实减轻工作对象不应有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