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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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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昭通8月22日消息(记者王茂盛 李健飞 昭通台苏燕)云南李昌奎案的案情和审判过程倍受媒体和公众关注。从8月22日上午8点30分开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对该案进行再审。晚上9点20分左右,云南省高院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

2009年5月16日,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摔死其3岁的弟弟王家红,他于2010年被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法终审判处李昌奎死缓。

2011年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李昌奎”案。云南高院认为再审理由是: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廷礼、陈礼金(被害人父母)不服,向云南高院提出申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高院提出检察建议,认为对原审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轻,应当予以再审!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ATM出故障了多拿钱就要被判那么重
现在人命官司地方法院怎么就可以高拿轻放?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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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南高院的标杆就是善于自己打自己的嘴!应该查查二审的法官有没有渎职嫌疑,这么明显的恶劣犯罪居然能改判死缓,他也不怕药XX半夜到他家找他帮忙翻案!{:15_1004:}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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