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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将实行“一卡通” “城中村”的农村户籍居民等可参保 一、二、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提高5% 本报讯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我市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参保范围和时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保障、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管理经办流程和服务网络,并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一卡通”结算管理。 在校学生、失地农民、企业职工家属、“城中村”的农村户籍居民等可参保 全市范围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各类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失地农民、企业职工家属、“城中村”的农村户籍居民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发区和风景区中,属于农业户口的居民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另外,在校大学生按照属地原则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此外,全市参保登记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30日。 缴费标准有分别,目前统一的缴费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每人每年40元。其中低保、残疾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可获一定补助。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 医疗待遇再提高,今后我市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救助保险相结合制度。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在统一的同时,待遇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救助保险的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从过去的10万元/人提高到12万元/人;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同时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从200元降至100元;住院费用保底报销比例由过去的35%提高至40%;慢性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提高了生育补助标准,顺产补助由400元提高至600元,剖宫产由600元提高至1000元。 新生儿落地参保,增加未成年人风险补偿 另外,实施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设立门诊统筹起付线和封顶线分别为60元和300元。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下的,由个人现金支付,起付线至封顶线部分费用,城镇居民报销50%。 此外,我市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新生儿出生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年度缴费,参保后享受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还增加了未成年人风险补偿。未成年人(含在校大学生)没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事故死亡者,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金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