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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嫌疑人递纸条一看守所民警被认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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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0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身为负有查禁犯罪职责的看守所管教民警,居然利用职务便利,为关押在看守所的罪嫌疑人传递纸条,欲使犯罪嫌疑人里应外合,进行串供,结果因此落入法网。10月19日,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宁(化名)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免于刑事处罚。
  会泽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宁作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公安民警,在明知的情况下帮助犯罪分子伪造证据逃避处罚,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检察机关指控他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成立。鉴于被告人高宁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属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免予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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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1-10-20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为是六安滴呢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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