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社秘[2011]276号
六安城区各街道、平桥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根据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09〕115号)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补助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社〔2010〕1303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1]44号)文件精神,现就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就业援助对象在创业园内企业就业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以及申请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二)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认定的城镇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安置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就业确有困难的失地(失林)劳动者或毕业两年以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高校毕业生。
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
1、对就业援助对象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138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1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
2、对创业园内企业招用就业援助对象,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3、对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的,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承担。
4、对经就业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等孵化成功搬离创业园、并正式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补贴金额以出园时与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人数为基数(职工名单应在出园时报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最高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
(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除对首次申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008年12月31日前被认定为“4050”人员,其享受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已满3年,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退休(男60周岁,女50周岁)。
对经就业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等孵化成功搬离创业园企业给予一次性12个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参保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份补贴。补贴方式实行企业“先缴后补”。
三、申报程序及提供资料
(一)对已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提供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并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存折;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父母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低保证》复印件、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存折;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市本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由社区初审、街道复核、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同时,由街道填写《六安市本级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经市人社局审批,财政局复核后,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对原符合“六类人员”条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不满3年的,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至3年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至到退休除外)。
对持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条件未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人员,按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程序上报相关资料(按省厅皖人社发[2010]87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有关资料。
(二)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提供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册、《就业失业登记证》、《公益性岗位协议书》、社会保险费征缴凭证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报补贴手续。
(三)经就业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等孵化成功搬离创业园企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提供出园时报市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的参保人员名单、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由企业到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报补贴手续。
四、申报时限
宣传阶段: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31日,;
社区受理、初审: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10日;
街道初审、上报: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20日;
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2011年12月20日前,打卡发放。
五、要求
社会保险补贴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实施就业援助的惠民工程,街道(乡镇)和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范围和时限,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审核工作;对正在办理新证申领、换发手续的要抓紧办理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确保应补尽补;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要耐心解释政策,确保政策的严肃性;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11月30日前)。
附件:1、六安市本级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六安市本级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3、六安市本级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
4、六安市企业(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
5、六安市企业(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花名册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 市 财 政 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