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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不善可以申请破产,可是个体户是否也能申请破产?如果可以该如何申请?日前,有市民致电本报,就破产申请的相关问题提出疑问。
市民葛先生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一家五金机电的店铺,生意一直不怎样,前段时间店铺因经营不善倒闭,欠下很大一笔债务。想要还清欠款,无奈资不抵债,债主们的催债电话以及上门的围堵让葛先生应付不来。葛先生偶然听别人说起像他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破产,这个消息无疑是一支强心针。葛先生知道有破产制度,但却不清楚个人是否包括在申请破产的制度范围内。
对于葛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的律师张先立。张律师明确表示,就目前而言,我国法律是不允许个人申请破产的。据介绍,我国的破产制度中对破产的适用对象、破产的条件等都作出了规定,明确在我国破产的对象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私人企业),以及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并不包括作为自然人的公民个人。而按照《中共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不属于法人。因此,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法律范围内是不允许个人申请破产的,也就是说,个人资不抵债的时候,只能以自己的财产对所欠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以其所有的财产进行债务负责。如果是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且所承担的民事责任为无限连带责任;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其权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视为家庭经营,其债务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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