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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针对2-47月龄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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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阻止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在裕安区、霍邱县、寿县和叶集试验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滴剂)强化免疫活动。

“脊髓灰质炎即俗称的小儿麻痹症,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多发于婴幼儿,严重时可造成儿童终生残疾甚至危及生命。按照规定程序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可以有效的预防小儿麻痹症。”市疾控中心流行病科科长程志刚介绍说,儿童一般从出生两个月开始,在两月龄、3月龄、4月龄各口服1剂次脊灰疫苗,另外在4周岁加强1剂次,在此期间,儿童可能还要根据疫情和免疫策略需要,由政府统一安排实施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也就是说儿童在满4周岁时,至少应口服4剂次脊灰疫苗,如此,才能进一步巩固我市无脊髓灰质炎成果,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据悉,此次在全市部分地区开展口服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免疫对象为满2-47月龄儿童(即2008年1月6日出生至现场接种日满两月龄的儿童),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不论其既往免疫史如何,一律口服两剂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第一轮强化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到6日;第二轮强化时间在2012年1月5日到6日。但在接种日前1个月内接种过脊髓灰质炎疫苗和其它减毒活疫苗者,本次不接种或延期接种,详细可咨询预防接种门诊医生。

市疾控中心提醒实施强化免疫地区的广大儿童家长,符合应种对象,请届时带孩子和接种证到开展强化免疫地区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农村一般设在乡镇卫生院,城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次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的疫苗由上级卫生部门统一订购,并全程冷链将疫苗分发至各接种点,疫苗和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接种过程中不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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