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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8日开始,由公安部挂牌督办、被誉为“皖西第一大涉黑案”的何正勇、何正军等26人重大涉黑案,在舒城县法院开审。庭审到9日下午时,忽然有一名被告人“晕场”。 庭审从8日上午8时许开始,舒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大厅里座无虚席,近200人参加了旁听。该案涉案26人,涉及罪名15个,仅参加庭审的辩护律师就达27人,检方移送法院的124宗案卷简直堆成“小山”。 黑组织有把“保护伞” 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皖西第一大涉黑案”是怎么形成的?是否存在“保护伞”呢?记者初步了解到,被告人何正勇(老二)、何正军(老三)为亲兄弟关系,这兄弟俩于2005年4月、6月相继刑满释放后,开始吸纳同伙,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后,何正勇在被告人胡少学(曾任舒城县春秋乡派出所所长)的帮助与纵容下,利用何正军恶势力成员,在舒城县城多处开设赌博机房非法获得钱财,同时,以发放工资、给付报酬等手段,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何正勇、何正军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8年至2010年,何正勇、何正军大肆放高利贷,牟取非法暴利,还指派团伙成员进行暴力讨债,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数十起,暴力致伤20余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数百万元。 被告人晕倒在庭审现场 公诉书指出,何正勇、何正军犯罪团伙称霸一方,长期得不到有效惩处,在区域内和一些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舒城县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因此,检方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抽逃出资罪计10项罪名,追究被告人何正勇的刑事责任;同时,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计7项罪名,追究何正军的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在9日下午的庭审开始不久,有一名被告人忽然发生“晕场”现象,随后被“120”及时送医院救治,由于处理及时妥当,未影响到庭审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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