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399
  • 回复1

济南警方打掉收保护费团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2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六安论坛 于 2011-12-22 15:13 编辑

                                                                                                                    

201112220924286362.jpg

图为犯罪嫌疑人用赃款购买的车辆上,竟然写着“我是流氓我怕谁”。

201112220924281711.jpg

图为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法律文书上签字。

“济南大学西校区附近有人‘收保护费’,不给就打人。”济南警方21日通报称,根据匿名举报,当地刑警已于日前端掉这一强收“保护费”的恶势力团伙。但因担心被报复,多数受害人不愿举证。

近年,济南大学西校区西门、南门附近自由市场的一些小商贩经常被一伙人强行收取“保护费”,如不上交就会被带到附近的车内,被人持水果刀威胁,逼迫其当场答应缴纳“管理费”,不答应就“掀摊子”,没有钱当场写借条。

据了解,该自由市场内,卖袜子、烤面筋、卖水果、卖拉面、卖电话卡等各类小商贩均须按每月300-500元的标准上交“保护费”。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以丁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所定的“保护费”收费标准也越来越变本加厉,从开始的按月收取,到后来按季度“交费”,最后发展到2011年的缴纳“年费”。此外,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商贩上交的“保护费”每年均以10%的涨幅递增。

在此期间,有的商贩不愿意缴纳“保护费”,也曾匿名向有关部门报案。自今年10月份以来,济南市刑警支队二大队根据匿名举报线索,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暗访排查取证,并于11月11日收网,一举将其中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丁某、卢某抓获,并搜缴了赃物及罪证一宗。

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丁、卢二人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19日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当办案人员根据“借条”及嫌疑人记录的收费凭证找到受害人进行调查时,很多受害人却含糊其辞,因担心被报复而不愿意举证。

“有恶必除、除恶务尽是济南警方的一贯态度。”济南市警方相关负责人呼吁,希望更多受害人能够站出来进行举证,使嫌疑人早日受到应有的惩罚,并将该团伙一网打尽。警方同时对外公布了“打黑”举报电话(0531-85082050、82711110)及举报邮箱(jinandahei@126.com),鼓励市民积极举报以收取“保护费”名义进行敲诈的犯罪行为。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1-12-22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1022:}{:1022:}{:1022:}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