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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梁春祥整治道路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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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市委、市政府"三项整治"活动的指示精神,吕梁市交通局制定了《关于对公交车辆实行"四统一"管理的实施细则》(下面简称《实施细则》)。    山西省吕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梁春祥政治道路显成效《实施细则》对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三项整治"方案要求的公交车辆实行"四统一"的整治任务按时间节点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实施细则》中还规定了奖罚措施,对按时按效完成车身颜色喷漆的,市交通局将给予500元/车的补贴;从3月16日对不按批次不按时效完成车身颜色统一的车辆将取消营运资格;到3月31日,离石市区公交车辆首先实现"车身颜色统一、线路标牌统一、司乘人员服装统一","车型统一"在车辆的逐步更新过程中统一。
3月9日晚8时,市交通召集市区各公交出租企业、各路公交车队长及车主,召开《实施细则》告知发布会,会议由市交通局局长贾永岩亲自主持,出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三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区督查组副组长刘志勤、韩爱国以及市交通局城市客运秩序整治领导组全体成员。
会上向各参会人员发放了《实施细则》,贾永岩局长要求各公交出租企业及各路公交车队长和车主要:(一)明确形势,认识到市委、市政府搞"三项整治"的决心和搞"三项整治"的现实意义;(二)明确任务和目标,要按时间节点按批次完成车身颜色、司乘人员服装、线路标牌、车辆型号的统一;(三)明确监管单位,吕梁市交通局作为政府职能机关,依法履行对公交出租行业的管理职能,公交出租在占有公共资源的同时必须为吕梁市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四)明确责任后果,市交通局在制定《实施细则》的同时,还制定了《公交车辆"四统一"工作应急预案》,已经报请吴志国、王盛章两位副市长批准,对于不按规定完成"四统一"公交车辆,将采取查扣车辆、取消营运资格等措施,必要时报请公安、交警等部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吕梁市交通局运管处  孙爱兵)
   简讯一则

3月8日,吕梁市市区6 家出租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市交通局《关于落实<吕梁市区"三项整治"活动方案>的方案》,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准确计价,文明服务。并在3月12日前做到车辆技术性能完好、车容整洁、车灯明亮,要更换干净的车座套,保持车内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原有广告痕迹,以后不准在车身张贴任何广告。

              (吕梁市交通局运管处  孙爱兵)





编辑:马瑞珍 延瑞 孙爱兵   联系电话:0358---8261174
报:市委、市政府"三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发:市局"三项整治"领导组成员,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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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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