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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所谓维修性拆除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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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一些地方以“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等名目拆毁不可移动文物。国家文物局对此表示,所谓“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等无任何法律依据,违背文物保护原则。对于违法损毁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和文保单位行为,须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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