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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巢湖某旅店洗澡触电死亡,家属获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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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找个旅店想好好休息,不料在洗澡时却因触电身亡。昨日,巢湖市消协公布了打假维权和消费维权四大典型案例,涉及住宿、食品、日用品等领域。

旅店洗澡时触电身亡
2011年7月上旬,几名农民结伴从江苏丹阳来巢湖打工,暂住在巢湖市某旅社。7月12日晚,64岁的严某在该旅社使用电热水器洗澡时不幸死亡。

在公安部门初步认定严某为触电死亡、供电部门检测室内用电线路未发现漏电问题后,电热水器漏电成为最大疑点。

经过消协多次调解,最终死者亲属与经营者双方达成协议,由旅店经营方一次性补偿死者亲属40万元。

假冒“宝洁”产品几百件
2011年7月,巢湖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的配合下,依法对辖区内从事日化用品的经营户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共查获4户经销侵犯“宝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飘柔牌洗发露共102箱、飘柔精华护理洗发露优惠装共20套、海飞丝洗发露促销装共36套、海飞丝牌洗发露共84箱、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共109箱……经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鉴别,并出具《鉴别报告书》认定上述产品属于侵犯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巢湖市工局依法对4户当事人立案处理,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共罚款5.8万元。

假冒“茅台”被追回
2011年10月13日,巢湖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依法对当事人(陈某)在巢湖市向阳路城市风景经营地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销的标注由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贵州茅台”牌酱香型白酒2瓶涉嫌假冒。

经查,当事人以1200元/瓶的价格从销售人员刘某处购进标注由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贵州茅台”牌酱香型白酒2件,并以1700元/瓶对外销售。经调解,经营者退换消费者购物款14400元,消费者和经营者达成和解协议。 巢湖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尚未售出的和消费者退回的共14瓶上述白酒。

喝瓶饮料住进了医院
2011年8月2日午饭后,消费者杨先生在巢湖市岗岭某商行购买某品牌茶饮料一瓶,在商行就开启饮用,后发现口感不正常,查看喝剩的饮料,发现该瓶饮料中有漂浮物,并很快就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

杨先生立即到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经治疗痊愈,用去医疗费共230元。杨先生多次找经营者,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因为涉及到食品安全,联合市工商局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营者对杨先生投诉内容基本认可,由于该饮料在巢湖批发商已换人,找前批发商未果,杨先生要求经营者赔偿2000元,一直未解决。经消协多次调解,生产厂家代表与杨先生达成协议,生产厂家一次性赔偿杨先生医疗、误工、交通等费用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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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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