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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起纠纷 七旬翁棒杀无辜儿童不应该 俗话说,天下没有解不开的结。然而,年近七旬的被告人张承东竟因邻里纠纷残忍杀害无辜儿童。近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此起恶性故意杀人案。 张东系金寨县汤汇镇泗河村村民,因琐事对该村民组组长张某有积怨。2011年上半年,张东两次要卖山上的树,均没有卖成,认为是张某从中作梗,欲报复张某。 2011年6月4日,张东来到张某家,张某不在,其孙子张椿(2002年8月出生)、孙女张兰(2000年1月出生)在卧室看电视。张东产生打张椿报复张某的念头,于是用锄头把子朝张椿头部猛击数下,张椿的祖母王氏在院子听到呼喊赶到卧室,张东打王氏一巴掌后逃离现场,张椿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以钝性物体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次日,张东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东因琐事对张某有多年积怨,遂产生报复恶念,持棍在张某家中对其孙子(年仅九岁)头部猛烈击打,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东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