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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2个月大宝宝?父母离婚,苦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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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日报3月28日报道 “赠送2个月大宝宝?”日前,一知名二手网站上出现一则“赠送”信息,自称来自广州白云区的黎小姐发帖表示,要把自己的宝宝送人,立即引来网友围观。根据帖子上面的号码,记者联系上了黎小姐,她确认帖子所说的是事实,说自己正准备跟丈夫离婚,因无力抚养,无奈将小孩送人。

  小夫妻俩过日子,哪有不磕磕绊绊要吵架的?牙齿和舌头那么好呢,还经常打架呢!现在的小夫妻基本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一下子从小皇帝小公主以自我为中心的角色转换成夫妻俩生活,谁都不再有那种待遇时,难免都会有一时不适应,这无论做事的习惯还是平常身体行为的条件反射都是要一个磨合的过程。

  再说,突然身为人父人母,除了最初的欣喜高兴,就是要伺候孩子,要洗尿布要喂奶粉要哄孩子睡觉,全是生活琐事,没有个好心情,要吵架也是很正常的,哪能一吵架就想着离婚呢?小夫妻过日子,最忌提离婚二字,这是最伤感情的! 动不动就以离婚相胁,极有可能走上离婚道路。

  已经有了爱情结晶,那就好好过日子,真要觉得自己是瞎了眼嫁错了郎非要离婚不可,那也应该承担自己的义务!既然生了孩子,那就要对他负责,自己如果没有能力抚养,应该把养育权交给男方,怎么可以在网上赠送他人呢?而且还贴出宝宝五张照片,货物描述上写明“99成新”,这把宝宝当成什么了?难道这个女人是网购失败的产品?这个孩子是她婚姻失败的退货处理品?

  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怎能忍心往外送?自己婚姻不如意,是自己婚前没有看对人,责任在自己,孩子完全无辜,怎可自己想离婚,就要把他当个处理品一样处理掉?一个正常女性,不说咋样,只把孩子养活养大,完全是可能的,过去还有说,宁要讨饭的娘,不要当官的爹呢!现在亲娘想自己找幸福,竟然想把孩子送人,太自私了!

  有这种想法,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自己太自私,要么还有一个解释,人前现眼想炒作想博眼球想红自己,或者就是想通过这个方式给男方压力,让他从了自己!不管是哪个目的,都是可耻的,利用孩子,把孩子当个棋子,都是不爱孩子的一种表现。真正的母爱应该是无私的,应该是想尽一切办法保护自己的孩子,而不是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

  再说一个现实的问题,宝宝在肚子里,那妈妈是有绝对的自主权力的,但是只要他来到世间,他就具有了人的权力,不是任何人的附属私人货物,任何赠送、买卖都是违法的,就算是领养,国家也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因此黎小姐所谓的赠送2个月大宝宝网帖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无法苟同的脑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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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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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Ьà_①苆 发表于 2012-3-30 09:40

这样的父母太胡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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