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柴华明系六安裕安区徐集镇人,在苏州虎丘从事婚纱数年。2012年2月7日受寒身体不适,无证黑诊所邓冉(系六安裕安区新安镇人)在无皮试的情况下,给我弟静脉注射头孢类药物,未能及时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为头孢类药物引起药物过敏窒息死亡。在新安镇政府及当地村政府的协调下,我们与邓冉家属协商民事赔偿一事。然而邓冉一亲属依仗其在江苏苏州纪委工作便利,在背后给邓冉家属出谋划策,干扰协商,数次协商无果,致使近两个月过去尸体无法火化,尸体不能入土为安;给受害者家属及年老的双亲带来极大的悲伤、痛苦。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这件事情,让此事能得到妥善处理,我弟能够早日火化、安葬。 此致 敬礼 柴华友 电话: 15357160449; 15156979553; +6594714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