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适应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近日,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内容,主要涉及职工首套房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以及职工贷款年龄几个方面。
在首付款方面,职工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从原先30%下调到2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30万元升至35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方面,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从4.45%下调至4.2%,5年以上年利率从4.9%下调至4.7%。而公积金贷款年龄方面,调整为法定退休年龄向后延长5年。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4月底,全市共有3626多个单位、173876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3.8亿元,全市136905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2159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