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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孙阳要讨说法,铁西区经侦能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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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2013年2月至今,辽宁沈阳一个叫孙阳的企业家开了一个叫“孙阳要讨说法的”博客被网友广泛关注。博客“孙阳要讨说法”的主题是:孙阳被其合伙人费晨光诬告陷害,而惨遭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刑事拘留,长达16月之久,重获自由的孙阳要讨一个说法。

    孙阳的博客用忒弥斯女神为头像,头像右下角有新新博主的标志,显示博客创建没有多久,但孙阳博客的访问量却已经突破两万人次,博客的公告栏内陈述了开博的原因。

    博客公告称,除实名举报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人员徇私枉法外,还将通过博客举报让他身陷囹圄的幕后黑手原沈阳市纪委某领导,同时欢迎全世界媒体记者并留下了电子邮箱。

    2013年3月1日,笔者通过公告栏中的电子邮箱联系到了博主孙阳,孙阳表示对博文中所举报的内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下一步我将给沈阳市公安局长发表公开信。”

    而博客中一篇题为《举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警员曲大方、郑永光》的博文更是吸引了上万网友的关注和回应。孙阳表示:此案已经历时三年半之久,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让那些诬陷他的人被绳之于法。

    笔者通过博文了解到,2003年7月24日,孙阳与合伙人费晨光共同出资成立日隆公司说起,经种种变革孙单方承包亏损日隆公司,后扭亏为盈为此案的导火索,利益熏心的合伙人为了将公司据为己有,便勾结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人员曲某和郑某等,构陷了孙从2009年5月起被强行关押16个月。

    “看守所 16 个月的非人生活,给我精神和身体上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伤害,在我被羁押期间,费和他的合伙人,擅自以2000万将日隆公司非法转让,给我造成了上亿元的经济损失,遭成这一切后果的始作俑者不光是费,还有插手经济纠纷的警员曲大方、郑永光等人和他们幕后的黑手!”

    网友呼吁警方给孙阳一个说法。“对于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的两位警员曲大方、郑永光的非法办案事件,给这位受害者给予严重的身心伤害,以及家庭的困境表示非常的同情与理解,像这种违法的公务人员必须要严加制裁,望给广大公民一个公道。”

    也有网友中立客观的点评:“我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真伪,但是我觉得孙阳说的要是句句属实的话,我相信社会肯定能给你一个满意的说法,因为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有正能量的。”

    分析人士认为,铁西经侦警员以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为名,直接插手干预一些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有的甚至强行收审,是典型的插手经济纠纷行为,更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既干扰经济纠纷案例的依法公正处理,侵犯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又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必须坚决加以纠正。

    截至目前,“孙阳要讨说法”博客的关注度在持续增长,笔者呼吁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能够尽快查清事实真相,给孙阳一个说法,同时也给广大关注此事的网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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