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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自己的兽欲,光天化日之下,窜进居民家里强奸5岁幼女,2013年5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欧某批准逮捕。
现年26岁的欧某,桂平市木圭镇某村人,无业人员,2012年3月30日中午,欧某窜到桂平市木圭镇某游戏机室二楼玩了一个多小时游戏后,走出游戏机室外廊散步,发现二楼走廊尽头还有一个房间门开着,房间里一名约5岁的幼女小彦(化名)在房间里站在窗口向窗外张望,窜到小彦家门口后见屋没有大人,顿起淫念,进屋后坐在门口长椅上,将小彦哄骗到跟前后,抱起来坐在自己大腿上,用右伸进小彦的下身摸其阴部,随后抱起小彦平躺在长椅上扒掉裤子扔在长椅上,拉开自己的裤门拉链压在小彦身体上实施强奸。其间,欧某见门没有关害怕被人发现,起身将门关上反锁,躺在长椅上再次对小彦实施强奸。
此刻,刚从出门10多分钟的王某不放心年幼的女儿1人在家,回到二楼家门时发现门锁了,急忙掏出钥匙开门后发现,欧某正在强奸自己的女儿小彦,王某迅速将欧某控制并报警。公安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欧某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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