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邱县:马店镇政府让一个贫困户欲哭无泪
2013年3月19日,安徽霍邱县马店镇安东村南楼村民组许素宝一下子成为周围邻居关注的焦点,因为十年前购买安东村现任党支部书记丁少林房屋引发纠纷,马店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以“违建”之名把许素宝于2009年为养殖肉兔拉起的院墙强行拆除了……
丁少林,中共党员,从前是马店镇政府小车司机,司机职位让给他的儿子“继承”后,丁少林出任安东村党支部书记。2003年丁少林因为在马店镇街道购有两处房产,加上自己位于安东村南楼村民组的老宅子地理位置较偏,想把整个老宅子以10000元卖给家境十分困难的同村民组村民许素宝,当时许素宝拿不出这么多钱,而丁少林很想卖房子,便让许素宝分三年付清,双方成交。
由于许素宝本人身患严重肝病,母亲瘫痪在床,女儿年幼,成为安东村支两委的帮扶对象。2009年在安东村支两委一班人的支持下,许素宝在买丁少林的老宅基上拉起了院墙养殖肉兔。随着马店镇的逐渐开发,土地开始紧张起来。2011年5月份,丁少林的儿子丁健找到许素宝,私下商量能否让给他二间地基用来建房,许素宝没有同意。后来马店镇党委副书记王西安同丁少林一道也多次上门做许素宝一家人的思想工作,许素宝就是不答应。2013年2月23日,马店镇政府莫名其妙的给许素宝的爱人施辉淑下达了一纸编号为:2366号的《停止建设通知书》,紧接着在2013年3月19日,马店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的工作人员一行驾驶牌照为皖NZ0723的执法车,在许素宝家仅有12岁女儿在家的情况下将院墙推到,致使许素宝养殖的700多只肉兔死的死跑的跑损失惨重。后来因为阻拦有关人员从现场将执法车开走,许素宝的家人又有五人受伤花去医药费6000多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很明显许素宝为养殖肉兔所拉院墙并没有非法占用土地,只是丁少林个人认为“侵占”了他想要回的两间地基,更何况院墙是四年之前拉起来的,现在下《停止建设通知书》是否时间不对?马店镇政府给施辉淑下发的《停止建设通知书》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程序也是违法的,更何况马店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也不具备强拆的主体资格。许素宝与丁少林之间的纠纷是民间纠纷,理应通过调解解决,最终也可以通过法院解决,该私了的就不能官了! 如今,许素宝拖着疲惫的身体依然在四处上访,他盼望着有一天哪个政府部门能给他一个说法…… 许素宝联系电话:15345641381 (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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