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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打人城管 又是“临时工” 能不能有点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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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3日,人民网陕西频道报道了“延安城管被指酒后打人 打伤多人 ”一事。延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6月4日发布消息称:网曝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发生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已全面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请广大网民放心,延安公安一定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执法,公正处理。
  延安城管局:“双脚跳起踩踏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
  6月4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党委就媒体反映的“5月31日城管监察支队凤凰队执法问题”召开专门会议,明确五条意见:
  一、城管局成立联合调查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二、对于5月31日执法当中的所有相关人员,一律予以停职、待岗调查,包括监察支队分管副支队长高丹(当日未参与执法)、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振刚(当日参与执法,正式编制)、副大队长李志成(参与当日执法,正式编制)、中队长张琦(视频中光头男子,参与当日执法,正式编制),还包括当日参与执法的另外四名临时聘用人员(视频中黄衣女子及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男子均为无正式编制人员);
  三、责令监察支队支队长姬霖、支部书记郑世国向城管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要求监察支队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尽快部署开展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纪律整顿,从严管理,从严治队;
  五、协调公安部门派人介入事件调查,构成伤害的要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延安警务督察支队:路过警车当时正执行任务
  5月31日事发时,城管人员与商户在马路上进行激烈冲突时,从视频中可看到,有一辆牌号“陕J1397警”的普桑警车缓慢经过,但并未做任何反应停留。
  6月4日下午,就此问题,记者来到延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该支队副支队长李红军经过详细调查并作出书面回复:
  一、“陕J1397警”制式警车属延安市安塞县公安局,5月31日下午是因公出差执行任务,经过的事发地段属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辖区;
  二、通过调查及现场视频显示,“陕J1397警”制式警车路过事发路段时城管正在开展执法活动,警车驶离并无不妥。
  对于延安城管涉暴力执法打伤数人一事,联合调查组的调查况如何?到底执法时有没有人属“酒后执法”?本网将予以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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