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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考试时帮同学答题,被校方处理后因精神压力过重竟患上精神疾病,该女生家长一纸诉状将学校告到法院。记者今日从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判决学校一次性补偿20万元。
2002年12月6日,合肥某高校在校女生玲玲(化名)参加某科目考试时,被监考老师发现替同学答题。校方随后做出“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并分别给予记过处分”。玲玲就此患上精神疾病,大学毕业后病情加重,以致生活无法自理。
2010年,玲玲父母以涉嫌侵犯玲玲人格权为由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1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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