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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奇闻;老婆控告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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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吴春燕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单亲家庭唯一抚养孩子的女人,一个离婚后长期受前夫威胁、恐吓、侮辱、诽谤的女人,一个忍受近三年敲诈勒索、人身攻击、精神打击、人格侮辱、闲言碎语、冷眼讽刺、生活重压煎熬而从未反抗和还击的女人,为我们孤儿寡母能讨个公道正义,过上平静正常的生活,还人间一个正道和清白,在忍无可忍、悲愤异常、毫无退路的情况下,我不得不陈事实,诉悲情,戳穿谎言和欺骗,还原真相和实情。
一、婚姻欺骗
我与刘斌结婚于1994年底。当时因为涉世不深,蒙受欺骗,根本不知道刘斌是离过婚的男人,直至婚后7年才了解这一内情。因为其重男轻女思想作祟,他对第一次婚姻所得的女儿无视冷漠和毫无关爱,三岁时意外夭折。他的第一任妻子因为难以忍受他的欺辱、他的自私,悲愤离他而去。据当地人后来说,离婚后,刘斌在家乡新安江镇大街小巷张贴大字报,散播流言蜚语,侮辱前妻。如同现在对我,通过网络论坛、手机短信、广发书信等方式,威胁、恐吓、侮辱、诽谤他的第二任妻子,其手段更加多样,语言更加恶毒,影响更加恶劣,伤害更加重大,过之而无不及。
二、婚后不幸
回想婚后生活,从领结婚证那天开始,就有说不尽的辛酸,诉不完的苦楚......领结婚证那天,在领证回家的路上,不知什么原因我们发生了一些口角,刘斌当时就毫无情义地要我离开,叫我滚蛋,根本毫不在意我,哪当我是他的新婚妻子!!!!
喝喜酒那天晚上,他叫我次日拿我自己的钱去付酒席钱,我不同意,他就躺在地上撒泼,第二天居然拿家里的电视机、冰箱等家电去抵押酒席钱。天地下哪有这样的新郎!!!!
新房装修也是用我做女孩时积攒的私房钱,我自己过着艰苦的生活,舍不得买一件新衣服穿。可作为男人和丈夫,刘斌却毫不体贴,我往家里打电话经常杳无音信....
有了孩子后,刘斌毫不体恤我们母女,为一点小事就大动干戈,辱骂我们母女。他动辄手掐孩子,甚至用铜丝电线抽打孩子,逼孩子下跪.....我为家庭独自一人到杭州打拼,刘斌在老家名义照顾孩子,实际是完全把幼小的女儿托给老师,扔给保姆,自己却逍遥自在打牌游戏,根本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疼爱关心幼女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孩子成长,2003年我把刘斌和孩子接到杭州。来杭州后,他白天睡觉,晚上电脑游戏,网络聊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家庭条件的改善,他对我们母女越来越冷淡,晚上回家的时间越来越迟,三更半夜也是家常便饭,还时常在大庭广众下打骂孩子。有次无意间发现刘斌冒用别人的名字治疗性病的病历记录,恰如晴天霹雳。开始他还偷偷去医院治疗,后来居然不知廉耻,堂而皇之把一些治疗性病的药膏放在卫生间,令人难以忍受!!!
2008年6月30日晚,我工作回家,发现刘斌和他姐姐(她于2008年春节后就一直住我家)一起在辱骂、殴打我女儿,甚至叫孩子去跳楼,当时我非常气愤,质问并制止他们的行为。他姐姐就说,有其母必有其女,这样的女人早出晚归,拿来干嘛,还不如离婚的好。在他姐姐的怂恿下,当天晚上刘斌就起草好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割等事宜,约定女儿与他生活,他不要杭州的房子)。离婚协议书规定:1、双方自愿离婚。2、女儿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生活费600元,一年一付。3、建德新安江万正公寓7号营业房、建德新安江水韵天成101-1-1505室、建德新安江近江花园6号车库、没有编号的一个车库、7号柴间归刘斌所有。下城区上塘路239号东方豪园文豪园2503、下城区现代雅园15-1-1103室、下城区朝晖九区46-3-502、建德新安江万正公寓6号营业房、江干区天运花园1-1-1301、金华浦江县城南樟树下(是我父亲买给我的)、杭州安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权、债权、债务及女方保留财产的按揭都由吴春燕承担。刘斌拿走的是净财产,而我要承担住房贷款等净债务500多万。(做过生意的人都知道,做生意没有只赚不亏的)。
7月1日上午,我与刘斌去办理离婚手续,在去办理离婚手续的路上,他喜形于色,哪里知道我们母女的辛酸和苦楚!一直以来,刘斌到处宣传是我骗取离婚,哪有女人在忍受15年到40多岁,失去青春和大好时光的时候骗取离婚?哪有男人愿意主动被人骗主动起草离婚协议的??
三、离婚梦魇
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女儿和他一起生活,可我们母女始终生活在一起,作为母亲哪放心女儿这样的生父,再说女儿也死活不肯离开我而跟随他。离婚到目前刘斌从未承担抚养监护的义务,一分抚养费也没出。刘斌的离去,我们母女自认为该清净过我们自己的生活了,可梦魇才刚开始。
2008年8月10日左右,我与女儿在千岛湖度假(协议规定女儿由刘斌抚养,实际由我抚养),刘斌乘我不在,用钥匙打开现代雅园15-1-1103室的家(注因离婚我门锁未换),当晚七、八点钟,刘斌打电话给我,要我回家,说横幅写好了,东西也拿了,要到大街上拉横幅。横幅内容为:吴春燕是淫女,谋害老公。无奈我和女儿连夜从千岛湖赶回杭州自己家,结果刘斌把门反锁,我和女儿在楼梯上坐到天亮,到第二天上午7、8点敲门,刘斌才开门。门一开,刘斌就给我面门猛的两拳。他还用剪刀刺我,我与其反抗中,被他刺中喉咙,当时鲜血淋漓,幸亏我躲避及时,没有丧身他刀下。这时女儿跪下来求刘斌,刘斌才肯罢手。刘斌提出要商铺和钱,我不同意。刘斌就拿刀砍我,下城区现代雅园15-1-1103室房间门上都有刀痕,我女儿就发短信给她英语辅导老师,老师怕出事,赶来好言相劝,刘斌才罢手。第二天刘斌又向我要商铺和钱,我不同意,刘斌就把女儿拉进厨房,打开煤气阀,想杀害女儿。为了保护孩子和整栋楼住户的生命安全,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不情愿地同意把建德新安江万正公寓6号营业房给他。在我找房产证时,发现我的抽屈被撬,戒指、项链、金条、所有房产证都不见了。我问刘斌,刘斌不承认,我就说如这些东西不拿回来,商铺和钱我就不给他,刘斌又开始闹,又是拿刀砍我、踢门,万般无奈,我女儿报了110,文晖派出所来了(有报案记录的)。结果民警来了以后说是家庭纠纷,在歹徒手还拿刀的情况下,民警就离开了。在求助法律无望的情况下,为了保住我及女儿的人身安全,于2008年8月15日我不得已同意刘斌的要求,将建德新安江万正公寓6号40.89平方米的营业房和夹层建筑9.18平方米房屋过户给刘斌,第二天刘斌又向我要了10万元现金。过几天,我女儿的辅导老师来我家,发现刘斌拿的横幅放在家里,觉得难看不雅观,就把这些横幅扔掉了。
刘斌拿到钱和房屋后,说以后不再打扰我了,但2008年9月份开始,刘斌又不断发短信给我,要求我把下城区朝晖九区46-3-502室房屋给他,我不同意,他又到处找人威胁我,并到女儿就读的学校去闹。我不同意给他下城区朝晖九区房屋的情况下,就到处写信(包括浦江第一人民医院、淳安第一人民医院、金华中心医院、萧山第一人民法院)说我是淫女,到处行贿,诈骗、谋害亲夫。
2008年10月份左右,刘斌乘我出差之时(我离开杭州一小时不到)就把我车偷走。当时我报了警,有备案。
2010年1月中旬,刘斌又写信到红会医院、邵逸夫医院、浙二医院,2010年2月又发短信威胁我女儿的英语老师徐展宏,刘斌不允许他来教我孩子英语,目前又在QQ上、网上发布,其目的就是通过写信以毁坏我的信誉和生意,使人家不肯同我做生意,以制约我,从而乖乖把房屋转给他。现要求我支付200多万元现金。直到现在,刘斌不断发信息威胁敲诈我。手机短信已达数百条。
2011年7月,刘斌窜到我老家浦江,张贴大字报,在马路护栏上刷涂油漆,污蔑诽谤我,甚至我年近花甲的老父亲都不放过,在其编造并大肆散播的文章中,污蔑我父亲与她人姘居的情节。
2011年9月23日,刘斌发信息到我弟弟和孩子的英语老师手机,称将发布《致坑夫浙商吴春燕的公开信》,将公布女儿学校及名字和教育局程处,威胁到我女儿生命及无辜人员声誉。现在孩子已经不敢单独在家,晚上睡觉经常惊醒严重影响睡眠。
   
总之,刘斌以拿女儿、我的性命、信誉为手段,敲诈我的房屋和现金达100多万元,之后,仍不满足,继续以我的信誉、生意为敲诈的手段,逼我就范,现我已无法开展业务,公司已处于半停业状态,精神已趋于崩溃边缘,我的名誉已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
世界上哪有这样的无耻父亲!世界上哪有这样的无耻男人!世界上哪有这样无耻的人!
有良知、有正义、有同情心的人,你们说我该怎么办?我死了,我女儿怎么办???         吴春燕     2011年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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