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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年满18周岁的大二男生一纸诉状将父母告上法庭,原因是父母无力支付学费——近日,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接到这样一起案件,在媒体报道该事件后,多数网友认为,已经成年的孩子不应该再向父母伸手。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该案以儿子撤诉告终。
据了解,该生小宇(化名)系南京某学院学生,暑假结束后便是大二学生,家住在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街道。开学前夕,他与父母商讨下一学期的学费时,被父母告之,父亲重病缠身,每月需花费上百元的治疗费,家中生活仅由其母打工维持,上学期家里把值钱的东西变卖,借遍身边亲朋好友的钱,才维系他大一期间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现在家里实在没有财力供养他第二年的学费及生活费,希望他能勤工俭学,自己赚钱交学费。
但小宇不认可家里的说法,他把父母诉至连云区法院,他请求法庭判令父母继续支付自己今后三年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
据连云区法院负责办案的法官指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经年满18周岁的就读大学的青少年子女,父母没有承担学费、生活费的义务。已读大学的小宇,明显属于此种情况。
连云区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小宇家确实生活困难,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此案以小宇撤回起诉而终结。此外,连云区法院将小宇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该院干警不仅为小宇捐助了学费,还派人给他家送去了2000元。
据法律界专家指出,根据《民法通则》以及《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因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该起案件,有网友表示,父亲生病,家境又不好,每个月生活费还需要1000元,这样的大学生太不体谅家人。还有网友表示,他应申请贫困生助学贷款,或者通过勤工俭学赚学费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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