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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霍邱县实现财政收入22.1亿元,增长8.2%,净增收1.67亿元,总量位居全市首位。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14.3亿元,增长8.4%;非税收入完成4.4亿元,占财政收入总量的19.8%,较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分别完成8.9亿元、8.7亿元、4.5亿元,分别增长5.9%、22.3%和-8.4%。 2013年,霍邱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税工作,各征管部门始终将强化收入征管做为牛鼻子来抓,在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等困难情况下,采取切实措施,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建立健全收入稳定增长激励机制。加强调度,分月突出重点;严格收入任务目标考核,完善奖惩制度,调动各乡镇、各部门依法征管的积极性。强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完善契税、资源税、车船税、房地产税等税种的征管措施,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大零散活税征管,为收入增长打好基础。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规范执法。加大税务稽查和财政监管力度,坚决制止随意减税、免税,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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