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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男子黄某以宴客急需烟酒为名,从多名超市老板手中骗取高档烟酒数万元。3月7日,金寨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3年5月28日下午4时许,黄某来到金寨县土管所附近的便利超市,跟女老板张某说:“我晚上要招待土管所的朋友,需两条软中华和三箱迎驾金星,麻烦你帮忙送到酒店,我母亲在那里结账”,并当面和“母亲”通话嘱咐一番。平时做惯了小本生意的张某见来了这么一大客户,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看到老板已经上当,黄某又说烟就自己先拿走了,酒等到吃饭的时候再送。当张某把酒送到酒店时,发现根本没有黄某此人,张某此时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从2013年3月到10月被逮捕前,短短7个月之间,黄某以同种方式共作案26起,骗得了中华烟43条、金皖香烟25条、迎驾金星酒2箱共计38000元。作案后,黄某将全部诈骗所得或是自己消费,或是变价出售。
金寨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购买烟酒为借口,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张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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