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名男子醉酒驾驶轿车,行经收费站时不愿缴费欲冲卡。记者15日从交警部门获悉,当事驾驶人因醉酒驾驶被刑拘。
3月9日晚上23时许,六安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分路口中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号牌为苏B588CD的黑色桑塔纳轿车驾驶员在裕安区分路口镇淠河大桥收费站“冲卡”,正在收费站“闹事”,请分路口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出警。分路口中队与驻地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将苏B588CD轿车驾驶员控制,进行讯问调查。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刘某在六安市里吃过晚饭后驾驶苏B588CD轿车回霍邱县马店镇老家,行经裕安区分路口镇淠河大桥收费站时,不愿交纳通行费用试图“冲卡”,与收费员发生吵闹,见刘某语无伦次,身上散发着酒气,疑似涉酒驾驶,收费站遂向公安交警部门报警。民警将刘某控制后,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仪显示刘某酒精值为153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临界值,果断将其带至六安市市立医院采集血样,经司法鉴定所检测,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0.82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鉴于刘某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刘某立案侦查,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刘某随后被刑拘。(刘容海 郭新春 冯兰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