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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欲熏心的吴某多次潜入医院,伺机窃取住院病人的“救命钱”,又系累犯。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从重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吴某系90后,好逸恶劳。2010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处拘役4个月。2011年3月又犯盗窃 罪被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其不思悔改,竟将贼眼瞄上了住院病员。2013年11月13日凌晨,吴某潜入金寨县某医院住院部病房,乘病人王某熟睡之机,将其放在床头柜中的1400元现金盗走。王某惊醒后发现钱包被盗,急忙报警,吴某被抓。经审问,吴某还供述了先后三次潜入其他医院盗窃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多次非法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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