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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看世界 于 2014-4-1 08:44 编辑
2014年“三·八”妇女节前夕霍邱经济开发区白庙村88岁的曹某某老人来到当地管委会请求解决赡养问题,管委会继而将此任务转交给了司法所处理。
原来,老人膝下有八位女儿,没有儿子,老伴早年去世,2011年以来一直随小女儿生活,现在八位女儿闹僵了,老人也就无人问津了。当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到八位女儿时,可她们各讲个的理,均不愿将老母接回,工作人员只好又联系曹某某的侄儿,让他先将老人接回白庙村部,并通知八个女儿齐聚村部就老人的问题进行处理。
在白庙村部,当先行而来的六位女儿到场后(其中大女儿有病未来)纷纷指责小女儿,并向调解人员倒起了不赡养老人的原由,原来老人的赡养问题村委早就调解并达成协议:老人跟随小女儿共同生活,老人在白庙街道两间平房和两间门面地基,作为赡养老人的费用,待老母亲去世归后归小女儿所有。现在不能中途作废,更不能说不赡养就不赡养。
而小女儿也不甘示弱:“老母亲在我家已赡养三年时间,今年农历二月二,母亲要到大姐家去,而大姐不但不给进门,还指责我,还把我家一砸,谁又知我的委屈?”
掌握了全部情况后,工作人员劝告众人不要因赡养老母一事而姐妹反目,又从法律、从亲情、从道义上剖析赡养老人是每个作儿女的义务,古语说:“鸦知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不能让年迈的老娘无家可归,人总有老的一天,做女儿的更要给后辈们做个榜样。听完调解员一席话,女儿们不再相互指责。有的女儿提出来母亲轮流由姐妹们赡养,可老母亲以身体不好,经不起来回折腾而没有同意,同时她也提出若八位女儿都不赡养,准备把房子卖掉到养老院住的想法。为了不让老人一个人孤苦伶仃在养老院生活,工作人员再次征求老人愿意跟谁生活的意见。老人说:“给女儿们开个会吧,谁愿意赡养我谁举手,我就跟谁生活。”
司法所长杨为民对在场的七位女儿宣传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事务局副局长陈宏发宣布在上次村调解确定的赡养的条件不变的基础上,进行举手认领老母,经过片刻的沉默,二女儿举手表示愿意赡养母亲。
当日中午,二女儿就将老母亲接回了自己家中,并在饭店摆上一桌,招待老母亲。看到满脸愁容的老人露出欣慰的笑容,参与调解的所有人员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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