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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全市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日前,《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正式出台。 该《预案》依据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应急响应。在预警启动的判断依据上,综合考虑实时情况和未来趋势,以浓度实测值和AQI预测值为预警发布和应急启动的判定依据。
在四级响应措施中,均包括公众健康防护提示和建设性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将在空气污染达到Ⅲ级至Ⅰ级时实施:一是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执行公务车禁行、限行;二是渣土运输车、冒黑烟公交车停运;三是对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四是对各类施工工地抑尘降尘措施实行严格监管等。
当六安辖区内大气重污染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发布预警,并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当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计48小时不会反弹时,调整或解除相应等级预警。
《预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区县抓紧编制具体实施细则,与其配套实施,根据预警发布启动落实。在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方面,通过条块结合、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具体是:各部门、各区县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后,根据职责安排专门力量,加强检查;市、区环保部门加大面上抽查和巡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落实应对措施,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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